传统中国是所谓的“礼仪之国”,凡事都讲究是否合乎礼仪,就连穿衣戴帽也不例外。我们知道,服饰本来是用来御寒保暖和蔽体遮羞,但在礼乐制度下,服饰却成了“礼”的载体,是个人身份地位的外在标志。各阶层的成员,在服装的质地、款式、颜色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,不可随便逾越。这就是独具特色的中国服饰礼仪。
我们首先从质地谈起。在棉花传入我国之前,古人的衣料只有丝织品和麻葛织品两类。丝织品的种类很多,有绫、罗、绸、缎、锦、绡绢、缟、素、缣、绮、纨等,这类衣料价格昂贵,只有贵族和上层社会人士穿着。平民百姓一般只能穿麻布衣和葛布衣,所以叫“布衣”。
中国古代对服装的质地有许多严格的规定。比如刘邦曾经下令:“贾人毋得衣锦绣绮觳闋。规定商人不能穿带有图案花纹的细绫细葛料子制作的衣服。武德四年(),李渊规定未入流官吏、庶人、部曲、奴婢可以穿绸。唐文宗重申旧制:没有官身的人,只能穿粗葛布料子的衣服。金朝对服装质地的控制较松,据《金史·舆服志》所载,庶人许用绸、绢布、毛褐、花纱、无纹素罗、丝绵做衣料,头巾、腰带、领帕准用芝麻罗制作,兵卒准用无纹压罗、绸、绢布、毛褐。
明朝朱元璋下令商人只能用绢、布,而不得衣绸、沙之服再看款式。我国传统的礼仪可分为吉、凶、军、宾、嘉五类。与五礼相对应,古代中国对上述各种场合的着衣装束也有相应的规定。祭祀天地,在宗庙要着冕服;遭遇凶事时,智能穿戴象征凶事的服饰;从戎要着军服;朝会之时着朝服專逢嚞事时,相应智能穿戴嘉事的服饰。
五礼的服饰从款式到色彩在诸多方面都有差别,即使是同属一个礼类的服饰,也会因为社会角色、地位的不同而彼此有一定的差别。《周礼》定:王祭服之制为六。周代凡有祭祀之礼,帝王百官皆穿冕服。其中包括大裘据,衮冕、驚、冕、烯冕、玄冤。《周礼,春官,司服》云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。王之吉服,把天上帝,则服大而冕;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疯冕;享先公飨射则驚冕;祀四望山川用则毳冕;祭社稷五祀则冕;祭群小祀则玄冕。”
凡冕服都为上玄衣而下装。冕皆玄上朱里。它的数含有等差。衮冕则十二旒,每挑十二玉,用五彩玉贯串之,前后二十四旒,共用玉二百八十八颗;驚冕九,前后共十八旒,计用玉二百十六颗,毳冕七,烯冕五旋,玄冕三旒,每旒用五彩玉十二颗;这是指以典礼的轻重大小来分别所应付的天子冕服类别。至于随从臣等,另有详细规定。司服职又云:“公之服,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,侯伯之服;自驚冕而下如公之服;子男之服,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;孤之服,自冕而下如子男之服;卿大夫之服,自玄冕而下如之服。”
这是以亲疏贵贱或职位高下而定各官的冕服形制。在这里,公与天子可同服衮冕,侯伯可同服鹜冕。但虽如此,仍要加以区别即虽同为我冕服,所戴的是冕旒。虽也九,而每脆是用九玉,而不同于王的施用十二玉;且所用的玉为苍、白、朱三彩,则公的衮冕旒前后共用玉一百六十颗,比王的旒减少一百二十六颗玉。以下臣等,如侯伯,驚冕七旒,旒用七玉;子男毳冕五旒,旒用五玉;卿大夫玄冕则有六旒、四旒旒、二旒等之差别。
其实不仅官员,下层人民的服装款式也有区别。李商隐《杂纂》说:“仆子著鞋袜,衣裳宽长,失仆子样。”“衣裳宽长”是有身份的人服装,仆人是不能宽衣博带的,只能一身短打扮。这种服饰规范一直到民国时期都还存在。比如鲁迅先生笔下,咸亨酒店里的下等人都是一身短打扮,站着喝酒。孔乙己虽然穷得只有几文大钱,只能站着喝酒,仍然要穿着长衫,尽管那长衫已经“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”。再看服装的颜色。传统中国服饰的礼仪和等级区分,也表现在服饰的颜色上。《论语·乡党》里说:“君子不以绀緻饰,红紫不以为亵服。”“绀”是天青色;只是贴红色。饰是指滚边、镶边。古代大红色叫“朱”,红和紫都属此类。亵服,本指内衣,也可指平常居家休闲时的服装。古代黑色是正式礼服的颜色,而“绀緻”都近于黑色,所以不用来镶边,为别的颜色做陪衬。朱红是很贵重的颜色,所以也不用来做亵衣。
隋唐以后,服色等级制度高度强化,服裳颜色形成了一个严格的等级序列,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“品色服”制度。隋朝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穿紫袍,六品以下的官员分别用红、绿两色,小吏用青色,平民用白色,而屠夫与商人只许用黑色,士兵穿黄色衣袍。唐朝武德年间规定,亲王及三品以上用紫,四品、五品用朱,六品、七品用绿,八品、九品用青,流外官、庶人、部曲、奴婢用黄、白二色。
上元元年(),高宗又“敕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,金玉带;四品深绯,五品浅绯,并金带;六品深绿,七品浅绿,并银带;八品深青,九品浅青,石带;庶人服黄,铜铁带。”宋初沿袭唐制。宋神宗元丰后,改为四品以上的服紫,六品以上服红,七品至九品服绿。尽管服色有所调整,但品色服制度仍被严格遵行。到了南宋,服色的等级界限被冲垮,百官公服尽著紫窄衫,且无品秩之限。赵彦卫《云麓漫钞》卷四说:“至渡江,方着紫衫,号为‘穿衫尽巾公卿皂隶,下至闾阎贱夫,皆一律矣。”明清时期,官员等级主要体现于纹饰上,品色服制度废除
诸色中最尊贵的是黄色,它被帝王所占有黄色与帝王服饰相关联,据说始于隋唐。《唐六典)中说:“文帝著柘黄袍,巾带听朝。”大概此后黄色除帝王之外,别人便不可僭用。《旧唐书·舆服志》说:“天子燕服亦名常服,惟以黄袍及衫,后渐用赤黄,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杂饰。”年,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,将士们以黄袍加其身,此后“黄袍”遂成为帝王的代名词。
古代服装的纹饰也有鲜明的等级区别。上古时期,衣裳有“十二章之制”,即十二种纹饰,分别为日、月、星辰、山、龙、华虫(即雉)、宗彝、藻(水草)、火、粉米、黼(f)(斧形)、黻(fu)(亚形)。十二种纹样各有特定的象征意义,如日、月、星,取其照临光明,如三光之耀;龙,象征王权、人君的应机布教而善于变化;山,象征王者镇重安静四方;华虫(雉),取其有文采,表示王者有文章之德;宗彝,表示有深浅之知、威猛之德;藻,象征冰清玉洁;火,取其向上;粉米,代表食禄丰厚;黼为斧形,象征决断黻作两己相背,象征善恶分明等等。纹样不同,所属官阶不一样。天子之服绘与绣用日、月、星以下的十二章。诸侯自龙而下至于黼黻,士服藻、火,大夫加粉米,界限分明,不可僭越。这十二章花纹,在周代前则施文于冕服上。到周代,因日月星已画于旌旗上,乃不复施于服饰,所以变章数为九章。
十二章之制后来有所改变,但是不同的官职饰以不同的纹样,则基本未变。
明清时期,由于品色服制度的废弛,纹饰遂成为区分官品的主要依据。
据《明史·舆服志》载,洪武二十四年()规定,官吏所着常服为盘领大袍,胸前、背后各缀一方形补子。
文官绣禽,以示文明;武官绣兽,以示威猛。
一至九品所用离兽尊卑不一,藉以明贵贱、别官品也。
文官者:一品仙鹤,二品锦鸡,三品孔雀,四品云雁,五品白鹇,六品鹭鸶,七品鸂鵪,八品黄鹂,九品鹌鹑,杂职不人流者为练雀。
武官者:一品、二品狮子,三品、四品虎豹,五品熊罴,六品、七品彪,八品犀牛,九品海马。都御史、副都御史、各道监察御史给事中等风宪官为獬豸(神羊)。
满清承明旧制,然小有调整。
文官者:一品仙鹤,二品锦鸡、三品孔雀,四品文雁,五品白鹇,六品鹭鸶,七品鸂鹈,八品鹌鹑,九品练雀。
武官者:一品麒麟二品狮,三品豹,四品虎,五品熊,六品、七品彪,八品犀牛,九品海马。未入流制视同九品。